|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志愿者服务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团(工)委:
按照《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社会志愿者服务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实施意见》(奥志愿办[2008]8号)和《大兴区奥运会、残奥会社会志愿者服务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及赛时运行阶段关于社会志愿者服务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的新规定,大兴区奥运会社会志愿者服务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组根据我区实际,调整工作思路,明确下一阶段各镇、街道团(工)委社会志愿者工作重点,任务如下:
一、调整工作任务量
1、20个灯控路口的社会志愿者上岗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早晚交通高峰期各2小时。所涉及的街道、镇团(工)委要积极配合路口所属管界执勤队做好社会志愿者服务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全部岗位都要有上岗计划和记录。
2、37个公路卡口、景区门口服务时间和岗位安排根据岗位需要,与所属管界执勤队协调安排。
3、社区、村和社会单位的服务时间和岗位安排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上岗计划,做好交通出行宣传劝返工作。
二、设定重要节点
按照区奥运会社会志愿者服务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组统一安排,确定2008年8月8日、8月9日奥运会开幕式相临的两天,8月24 日奥运会闭幕式当天,9月6日残奥会开幕式当天,9月17日残奥会闭幕式当天,作为社会志愿者服务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的高潮日,各镇、街道团(工)委要最大限度的安排志愿者上岗。
三、组建骨干队伍
各镇、街道团(工)委要组建一支志愿者骨干队伍,根据赛时需要和实际需求随机调动志愿者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另外,各镇、街道团(工)委要认真填写《大兴区奥运会、残奥会社会志愿者登记表》(附件),于7月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上报团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将根据上报人数统一配备服装等装备。
四、做好相关保障
各镇、街道团(工)委协调管界执勤队对志愿者进行岗位培训;在骨干志愿者队伍中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每天上报工作信息;提前制定应急处置机制方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附件:大兴区奥运会、残奥会社会志愿者登记表
共青团北京市大兴区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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