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委、办、局(公司)、中心、街道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及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团市委工作部署,团区委决定对全区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各单位在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动员、学习实践、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开展活动的情况。
二、考核形式
考核分基层单位自评和团区委考评两个阶段。各单位在完成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评,上报团区委组织部。团区委根据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活动记录、总结材料进行考核。
三、考核权重
各基层单位按照三个阶段进行自评。宣传动员阶段30分,学习实践阶段50分,巩固提高阶段20分。各单位自评分数占考核总得分的30%,团区委考评占70%。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本着“以评促进”的原则开展自评工作,关键是推进工作,突出成效。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完成好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开展好自评总结工作。
2、团区委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将采取不同方式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3、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有关文件、活动记录、自评表、工作总结(1500字以上)等纸质版和电子版本各一份统一上报团区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邓靖力
联系电话:61298862
电子邮箱:tqwzzb@yahoo.com.cn
附件:
1、大兴区基层团组织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内容纪要
2、大兴区基层团组织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活动记录
3、大兴区基层团组织关于规范团建基础工作制度和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
4、大兴区基层团组织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自评表
共青团北京市大兴区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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