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首都大学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团”的保障工作,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为参加基层志愿服务团的大学生志愿者投保了国寿学生平安保险,以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具体保险的责任 1、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残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额或比例赔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金100000元; 2、因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发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依照实际发生金额的90%且在20000元内,予以赔付; 3、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照住院期间实际发生金额的80%且在60000元内,予以赔付; 4、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以下重大疾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被保险人保险金80000元。 重大疾病是指下列疾病或手术之一:心脏病(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癌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 二、保险的时间:大学生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期间。 三、发生上述保险事故时的处置程序 1、由各团区(县)委第一时间向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客户服务部以文字形式报案 (FAX:66024840) ; 2、各团区(县)委收集治疗和处理善后过程中的“事故证明、医生诊断证明、处方和医疗费结算单据,如属重大疾病还需附有病理检测报告,以及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提供给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中国人寿办理理赔; 联系人:冯雪 联系电话:51601208-842 3、保险受益人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及个人身份证件到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领取赔款。
中国人寿咨询电话:95519咨询详细内容; 中国人寿网址:www.chinalife.com.cn
上述内容未尽事宜参照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相应条款。
“首都大学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团”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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