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心基金”是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联合发起设立的,旨在对北京地区弱势青少年群体提供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和教育资助的青少年慈善基金。自1998年发放至今,“爱心基金”已扶助了全市各区、县近8000名青少年,成为北京市共青团组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首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公益项目。
一、资助范围
(一)中、小学生
1、具有大兴区本地户口;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月人均收入参照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3、学习努力,品学兼优;
4、年龄在18周岁以下。
(二)优秀特困中学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
1、大兴区普教系统正式教师;
2、在教育岗位上从教三年以上,表现优异;
3、家庭经济困难;
4、年龄四十岁周岁以下。
二、资助标准
1、学生每人400元。
2、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发放标准每名5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中小学生
采取个人提出申请,大兴区工作站审核的方式进行。
1、由学生本人提出资助申请,申请时须填写《北京市‘爱心基金’申报表》一式三份。
2、学生所在街道、乡镇团委对申请资助学生填报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将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资料上报大兴区工作站。
3、大兴区工作站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并报团市委青农部。
4、团市委青农部与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进行审批。
(二)优秀特困青年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
1、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大兴区教育团工委提交申请。
3、大兴区教育团工委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报团市委中少部。
四、发放要求
1、发放基金时对受助学生困难情况进行再核实,防止出现偏差。
2、发放基金时,使用统一制作的领款签字表。
3、领款签字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签。
4、大兴区工作站对领款签字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返回给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
5、基金自审批之日起至落实到受助对象手中,工作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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