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9年,大兴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简称"未委会")成立。
1990年,全县成立基层未委会27个。
1991--1993年开展"让保护法走进千家万户"主题宣传活动,有5万人次的小学生参加,发放宣传材料2万份。
1994年开始,每年5月为"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月"至2000年,全县共有10万青少年参加了宣传活动,发放材料650万份,普法专题广播700多次,咨询服务300多次,培训干部3000余人。全县95%的村、居委会、学校成立未委会。未委会聘请文化市场监督员200名,举行各类联合监督检查300余次,没收非法书刊3997册、音像制品5700余盘、查处违法游艺厅9家;处理4家使用童工的单位;聘请校外法制教育辅导员240人,聘请未保工作巡视员200名。
1994年建立少年警校、少年军校60所,2000年底达165所。至2000年共为贫困生捐款15余元,捐衣物1万余件、文具2万余件,救助贫困生700人次,募捐图书5万余册,建立9个"希望图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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